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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信封

      我发现抽屉里有一个信封。的的确确,它就躺在一堆零钞、纸张、证件和各种无用的玩意儿底下,带着曾经埋在厚厚的火山灰下被人遗忘的庞培古城重现天日时的表情。这种表情让我的心里掠过一丝惊喜,仿佛是传说之中物品来到真实世界让人感到的那种惊喜。比如那个一直真切存在的庞培古城。只要事物躲开人们的视线,就可以在地平线以下越漂越远,最后消失在神话传说的幻景里,化作一个沉浮不定,一触即破的彩色气泡。如今这个信封也是如此。写信的时代早已滑入神话的边缘,在我的印象里,自己是一个从不写信的人,就如同我是一个从不在便笺纸上涂鸦的人一样。但事实也极可能不是这样。想象我写过几封信,不过后来却把它们塞进了邮筒那张又宽又扁的嘴里,从此了无踪迹,使它们飘到了神话传说的层面,成为历史沉淀最下面的那点渣滓,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但没有变得更厚重,反而越变越轻,像生物的骨骸化作甲烷一样。我的信封埋藏得过久,既然成为神话的一部分,却还没有化作那种无色无味的可燃性气体,甚至还没有一点变成化石的倾向。话又说回来,即使它变成化石,也依然能打破某个神话,证明某些忧郁的史实。无论如何,我找到了这个信封,这无疑是个小有价值的考古发现。当然这完全是无意之间的成果。我并没有因为笃信传说中失落的迷宫而把地中海沿岸挖个底朝天。我依靠的是运气,好在我不是那种机会主义者,指望再从故纸堆中发掘出几封未寄出的信或者回信什么的,好让一段湮没的历史抖抖身上的尘埃水落石出,我所做的不过是拿起这个信封,好好端详起来。     一个以某某大学为主题的白色信封。纸张并没有老的泛黄,但有些脏了,上面有一些可以用橡皮拭去的灰尘。可惜的是信封的一个角折了,这只角附近还粘着一块褐色的污迹,像是咖啡渍或茶渍。为了验证猜测,我把信封凑到鼻子跟前嗅了嗅:只有一股纸币的油墨味。     大学里处处都能买到这种不用贴邮票的信封,本来是贴邮票的位置绘上了校园的行政楼,右下角有“8角”字样,周边还印上了邮票的齿孔——形象起见。大概记得从前的邮资是本埠6角,外地8角,这样看来这种信封适合寄往外地,尤其适合游子们寄家书。然而我就读的这所学校不巧就坐落在我的家乡城市,并且我也不大认识外地朋友,由此可见每使用一次这种信封,我就不知给谁捐献了2角钱。幸而现在邮资涨了,本埠8角,外地1元,再使用它可谓恰到好处。这种信封沿袭传统从背面封缄,封口成一个大大的V字型,很是圆滑耐看。美中不足封口太长,收信人拆封时难免弄得七零八落。信封正面的图画是一幅密集排列的小人儿;比小人儿还小的标题书有“运动会”三个蝇头小字。比起标题画面则毫无动感,好像是一块糟了遭受旱灾的枯黄稻田,萎靡的禾秧让人看了想揠苗助长。一个难看的信封总体而言。大概我每次都会寄出最好看的信封,于是剩下的就越来越难看。有人说这是乐观的表现,悲观者总会先寄出最难看的那个,比如“运动会”,还会从整筐桃子中挑出快烂的那些吃掉。不知道这种说法对不对。     历史遗物使人想入非非。现在看来信真是一种十分惬意的文体。只要有一个合适的收件人,写信从来不用绞尽脑汁,亦无须太多鲜明的素材或思考。先打五六遍腹稿主要是选择合适的措辞及得体的语气。开头不妨模仿王小波的:“李银河,你好哇。”既亲切又不至于太暧昧——这一点有点像写检讨。不同于检讨,信不能写太长,整三页纸加一句话的结尾,祝词,落款,年月日。显得意犹未尽,依依不舍,并且省事。     其实我也不知道信是不是真的该这么写,历史遗物往往在疯狂的想象中凭空放大,就像由三星堆的奇异塑像联想到外星智慧生物的渺茫存在那样。真实的历史是,很可能我从没有写过任何一封信,很可能最多给《某某报》寄过几次有奖竞猜的答案,或者向他们的某个无聊栏目揭露一些老生常谈的社会问题罢了。     很可能。